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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8-05-08 13:54: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是宁波市人事局下属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按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

  (一)高级人才评荐部部长1名

  (二)综合与开发部副部长(或工作人员)1名

  (三)高级人才评荐部评价技术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一)高级人才评荐部部长

  1、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2、具备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3、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综合与开发部副部长(或工作人员)

  1、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具备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善于公关、协调;

  3、具备较强的文字能力;

  4、硕士研究生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高级人才评荐部评价技术人员

  1、具备一定的测评或管理咨询的工作经历;

  2、具备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

  4、MBA或管理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拟通过信息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程序,公开招聘以上岗位的工作人员。

  (一)信息公布

  在“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和“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5月19日-5月28日

  报名地点: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701室,或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有关资料复印件邮寄我中心(宁波市柳汀街557号,邮编:31501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brc557@263.net

  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联系人:房霞 联系电话:0574-87114797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相关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如果某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6人,该岗位不进行公开招聘,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6: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参照《录用公务员面试办法》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随身携带所需证件和有关材料的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分中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从总分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4: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市人事局党组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报宁波市人事局核准,在“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及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拟聘用人员相关手续。被录用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宁波市人事局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0574-8718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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