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兰亭绿源”的姚女士咨询:我父母户口在鄞州区姜山镇,属于农业户口,目前他们办理了鄞州区的农村医保,但是不知道医保卡在市区的哪些医院可以使用,报销的比例又是如何?
鄞州区信息中心答复:鄞州区农村医保卡可以在市一院、二院、鄞州一院、二院、李惠利医院、明州医院、姜山卫生院等各医院刷卡使用。2008年的报销比例从5月1日起执行。5000元以下的按50%报销。5000元-10000元的按60%报销。10000元以上的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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