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郑先生来电:我在北仑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了两年。最近,公司因不景气要裁员,同意给我两个月的工资补偿。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北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员的,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郑先生公司同意支付两个月工资补偿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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