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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饲养能繁母猪 每头补贴50元

2007-08-14 15:15:44
        昨天,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拔能繁母猪补助资金的通知》,决定给予全市养殖场(户)按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本次对能繁母猪进行补贴旨在保护我市生猪生产的积极性,提高生猪生产能力,稳定市场供应。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分别负担。
        据悉,我市目前共有能繁母猪6.84万头。《通知》要求各地在本月15日左右将补助金发放到各饲养场(户),同时要加大对补助资金的监管力度,严禁虚报骗补、挪用或延迟补助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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