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国税局了解到,随着新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推行,我市残疾职工就业范围更广、合法权益也得到了更大程度的保障。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我市上月制定出台了《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和年审办法》,在保障残疾员工利益上效果非常明显。享受政策的残疾人原来限于“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疾),持有残疾证的智力残疾人员如今同样纳入进残疾人范围。新政策还针对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的漏洞,出台了流转税年度减征限额控制、不足减征的部分当年作废和企业所得税按残疾人员实付工资双倍扣除等计税新规定。
在新政策中,福利企业的适用范围也明显放宽,由原先的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举办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扩大到由社会各种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内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