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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名称: 企业人员出国政审
办事机构: 市外办
类别: 出境入境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企业人员出国政审

审批时限

原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现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责任处室

劳动工资处

审批对象

有特定管理对象

是否收费
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管理目标

加强本市因公临时出国、出境企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设定依据

其他
  
甬党办发〔200037号文件规定:原由市劳动局党委审批的市属企业工人的因公临时出国(境),按行业归口,统一改由各口党工委负责审批。没有归口的市属企业人员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仍由市劳动局党委负责审批。

原办理程序

1、出国()人员所在单位持申报材料,报宁波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2、收到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条件符合的,出具出国()人员审查意见,材料不齐,将材料退回给企业。

现办理程序

1、出国()人员所在单位持申报材料,报宁波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 2、收到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条件符合的,出具出国()人员审查意见,材料不齐,将材料退回给企业。

申报条件
材料明细

申报条件:没有归口的市属企业中需要因公临时出国()的人员。
申报材料:1、《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
2
、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3
、邀请函;
4
、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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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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